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、省、市、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部署,進一步加強跨部門綜合監管,根據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》《江蘇省行政程序條例》《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文件規定,結合本區實際,制定了《鹽城市大豐區“綜合查一次”執法檢查試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試行辦法》)?,F將文件解讀如下:
一、總體要求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,健全監管體制機制,完善監管制度框架,創新監管方式方法,對涉及多個部門、管理難度大、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,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,有力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,更好保護企業合法權益。
二、建立“綜合查一次”工作體制機制。一是建立健全“綜合查一次”管理協調體制,定期部署推進,及時研究評估,嚴格監督考核;二是建立健全“綜合查一次”工作管理制度,明確“綜合查一次”的適用范圍,依托信息化手段統籌安排執法檢查,推行非現場監管,不斷優化檢查方式。三是實行“綜合查一次”數智化監管,實現聯合執法檢查線上“檢查報備—檢查審批(合并檢查)—入企掃碼—現場檢查—評價監督”全周期閉環監督。
三、規范“綜合查一次”執法檢查流程。從確定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、確定聯合檢查部門與時間、檢查結果線上反饋與處理、企業監督評價各環節進行全過程的指引,保障《試行辦法》的可操作性。
四、組織保障。一是加強思想認識,落實工作責任;二是加強協作配合,強化工作督查;三是加強宣傳培訓,營造良好氛圍。